2005年5月1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房子售完前开发商也是业主
  王先生问:开发商在房屋未售完前是否是业主,可否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?是否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用?
  本报作答: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。开发商拥有未出售房屋的所有权,是当然业主,享有业主权利,应履行业主义务。故其可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,应交纳物业服务费。